发布者:中国兽医协会发布时间:2026-01-12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兽医行业标准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周期快,技术新的优势,促进兽医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行业水平,根据《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第十期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发展需求;
2.标准化对象和内容明确,技术成熟稳定,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和条件;
3.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支持和配合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筹措标准相关经费,具体参照《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国兽医协会技术咨询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2.具备与标准制定相关的工作基础,有技术和人员实力;
3.具备标准推广应用的基础,有行业影响力。
* 鼓励本会会员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项目申报前查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前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等标准化平台上进行标准查重;
2.申报项目已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项目有关技术要求和内容应严于相关标准;
3.申报项目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计划。
二、申报材料
1.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2.标准草案(标准封面见附件2);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
4.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见附件3),未提交的视为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三、申报方式
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版)报送至中国兽医协会。
材料发至:tb@cvma.org.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兽医协会
联系人:胡慧磊 刘 祥
电 话:010-62129116-802
邮 箱:tb@cvma.org.cn
附件:
中国兽医协会
2025年1月12日
附件1
中国兽医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与修订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中文) | 项目名称 (英文)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标准类别 | □规程 □规范 □指南 □产品 □其他 | 是否涉及专利 | □涉及 □不涉及 | |
项目支撑情况 | □有 □无 | 科研项目编号及名称 | ||
项目内容查重 | □ 是 (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 □ 否 | |||
起草单位 | ||||
主管部门 | ||||
计划起始年 | 完成年限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首席起草专家 | 联系电话 | |||
目的、意见或必要性 |
指出该标准项目涉及的方面,详细阐述项目的目的、意义,对行业发展的作用,期待解决的问题:(本段文字编写后删掉) |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 ||||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 1.国内外对该技术的研究情况简要说明;该技术是否稳定。如果是新技术,提出预计技术未来稳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2.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说明,是否有对应的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如有,阐述项目与之对比情况及采标问题考虑。 3.与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 |||
标准主起草 单位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通知原文:中国兽医协会关于征集第十一期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