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协会关于印发《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规范(2023版)》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

中国兽医协会于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中国兽医协会动物福利友好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和规范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兽医协会动物福利友好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兽医协会组织制定了《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规范(2023版)》,现予以印发,请广大会员遵照执行。

 

附件:《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规范(2023版)》


中国兽医协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规范(2023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伴侣动物医院针对动物福利的环境设施、卫生饮食、科室分区、行为管理、医疗保健和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动物诊疗服务的伴侣动物医院福利友好评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伴侣动物

伴侣动物是指家养或以家养为目的,其身体、情感、行为和社会需求可以作为家庭伴侣或与人类保持日常亲密关系的动物。

2.2 伴侣动物医院

伴侣动物医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资质、服务范围和执业兽医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从事伴侣动物诊疗服务的动物医院(包括教学动物医院、宠物医院或兽医院)。

3 环境设施

3.1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动物提供满足其特定身体和行为需求的就诊环境和设施。

3.1.1 伴侣动物医院的地理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要求;

3.1.2 伴侣动物医院设施设备应防止极端天气、光照、温湿度和气流;应提供温度调节设备;

3.1.3 伴侣动物医院所有设施应便于清洁、消毒;

3.1.4 伴侣动物医院笼具、手术台、处理台等设施设备应与动物的大小相匹配并能允许其舒展身体且不造成伤害;

3.1.5 伴侣动物医院应具备不同大小的笼具,笼具应保证动物睡眠区和如厕区分开,动物在其中站立、转身、任意睡姿等均不触碰到笼具侧面或者顶部。笼具应保持干净和卫生,笼具中应放有毯子或软垫;

3.1.6 伴侣动物医院接诊和候诊区应安全防逃、运行状况良好且卫生清洁;

3.1.7 伴侣动物医院应有相互独立的睡眠区、饮食区和如厕区;

3.1.8 伴侣动物医院的地板类型、墙漆颜色、气味和噪音应能缓解动物压力;

3.1.9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猫提供单独的候诊区且有别于犬和其他动物的诊室、病房和区域;

3.1.10 伴侣动物医院宜通过中央扬声器系统或每个房间内的简单音响轻柔的播放为动物制作的音乐、有声读物、白噪音等掩盖背景噪声,以缓和就诊期间人和动物的紧张气氛;

3.1.11 伴侣动物医院所有区域应使用柔和的灯光照明,避免“强光”;

3.1.12 伴侣动物医院入口应提供缓坡道,以满足动物和客户的需求。

3.2 尸体无害化处理

3.2.1 自行处理动物尸体的伴侣动物医院应具备动物无害化尸体处理的设施设备;

3.2.2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动物尸体处理的伴侣动物医院,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署委托协议书。

4 卫生饮食

4.1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动物提供满足其特定身体和健康需求的饮食。

4.1.1 除非医学禁忌,伴侣动物医院均应为所有住院和寄宿的动物提供食物和饮水以满足其生理需求。饮水应充足、新鲜、干净。食物应避免受潮、变质、发霉或被鼠类、鸟类、昆虫等不洁物体污染;

4.1.2 食物的品种、类型和喂食的方法、频率应考虑动物的个体行为和心理需要,包括动物的品种、体况、年龄和健康因素;

4.1.3 所有员工应接受卫生培训,避免交叉污染食物;

4.1.4 喂食和饮水时,应考虑动物的自然行为、社会行为和生理行为。比如,犬应该分开喂食以避免打斗;

4.1.5 固体和液体容器的设计和存放应确保动物的安全;饮水容器必须能够清洗和消毒,或者是一次性的;

4.1.6 食物区、饮水区、睡眠区、如厕区应相互分开;

4.1.7 饲喂零食应考虑文化敏感性并征求动物主人同意;应充分考虑出于文化、宗教或个人原因,某些特定食物或食物制备技术可能不被动物主人接受;

4.1.8 寄宿或住院动物应有足够的空间,应在与休息区不同的区域如厕或带至户外如厕(24小时内至少4次)。

4.2 如自行制备饲料,伴侣动物医院必须具备制备饲料的卫生设施,包括工作台、冷热水和储存房间。

5 科室分区

5.1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动物提供满足其特定身体和健康需求的科室。

5.1.1 伴侣动物医院应具备为其许可范围内的动物提供诊疗的科室且分区合理;

5.1.2 同时从事大动物和小动物诊疗的伴侣动物医院,大动物和小动物诊区应分开;仅从事小动物诊疗的伴侣动物医院,与猫科动物相关的候诊和接诊区应与犬科和其他动物分开。猫科应有单独的候诊和接诊区,有与犬科和其他动物分开的房间、病房和区域;

5.1.3 伴侣动物医院各科室员工应经常针对其工作范围、工作性质和个人能力进行安全培训,避免员工、客户、儿童等被犬科和猫科动物咬/抓伤,避免动物在医院内出现种间和种内攻击行为;伴侣动物医院员工应具备阻止动物攻击行为的相关技能;

5.1.4 伴侣动物诊疗和安乐死期间,主人是否在场应进行科学评估,取决于动物可否被安静保定;除此之外,应避免主人现场观摩任何涉及术前麻醉的诊疗;

5.1.5 动物住院期间,鼓励主人或其熟悉的监护人定期探访,减少孤立感;

5.1.6 伴侣动物医院应尽可能避免无关人员与害羞、胆小或不习惯与人类接触的动物过度或不必要的接触,以免动物出现紧张情绪和异常行为。

5.2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长期住院的动物提供满足其特定身体和健康需求的环境,并根据动物的身体状况制定该动物住院期间的福利要求,每日监测人与动物的互动情况,以尽量减少任何影响动物身体和心理康复的负面影响。

6 行为管理

6.1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动物提供与其正常行为不相矛盾的兽医检查、护理和诊疗。

6.1.1 伴侣动物医院的饲养和环境设施,应考虑到动物的自然行为需求;

6.1.2 伴侣动物医院应避免采纳可能受到气味、声音/噪音、光线、设施布局/拥挤等影响的治疗方案(包括保定和外科手术),减少动物应激;

6.1.3 涉及猫科动物的,伴侣动物医院住院部应具备为猫科动物提供位于高处且有遮挡物的笼具;

6.1.4 如果动物的健康状况允许,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锻炼;

6.1.5 伴侣动物医院应具备对动物就诊期间产生的排泄物、分泌物或引起其他动物不适的气味等进行快速清除的能力;

6.1.6 伴侣动物医院应在候诊、接诊等区域的高处为猫提供简单的盒子可以让其栖息并在需要时躲藏;

6.1.7 伴侣动物医院应为寄宿动物提供积极的社交互动,包括与人互动、玩具、外出牵遛等,必要时鼓励动物进行探索,释放天性。对于住院病患动物,根据其身体情况提供有必要的社交互动。

6.2 伴侣动物医院必须每天监测动物的行为,应记录动物的行为变化;必须防止动物进行交配。

7 医疗保健

7.1 伴侣动物医院所有员工应该以人道的方式照顾所有病患动物,所有员工应具备保护动物免受疼痛、痛苦和伤病的能力。

7.1.1 伴侣动物医院应能提供保护动物免受疼痛、减轻痛苦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药品、器具或诊疗设施;

7.1.2 兽医应避免在另一动物的视觉和听觉范围内对动物进行诊疗;

7.1.3 兽医应具备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受伤风险的能力;

7.1.4 兽医在检查和诊疗时应具备将动物的行为和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一起考虑的能力 ;

7.1.5 兽医应具备评估与预判动物疼痛的能力,并掌握动物疼痛干预和管理措施的能力;必须为所有手术动物提供镇痛措施,包括药物使用、物理疗法等;

7.1.6 不同的兽医和医助应避免频繁检查同一动物;

7.1.7 伴侣动物医院所有员工应接受安全和人道对待和保定动物的培训;禁止使用造成动物疼痛或者心理应激等强制保定方法,禁止因为自身愤怒或者沮丧而对动物施加暴力或者惩罚;

7.1.8 兽医应执行良好的卫生和生物安全规范;

7.1.9 兽医应具备识别伴侣动物一般行为和肢体语言的能力,如观察到动物正在遭受身体痛苦或精神痛苦时,必须能立即进行评估并能采取应对措施;

7.1.10 禁止为任何动物提供或推荐生理性去爪手术。由于严重外伤、感染、自身免疫等引起的爪部疾病而需要病理性切除的除外;但手术的范围应限定在受影响的脚爪。

7.2 所有病患动物的诊疗与护理流程应由具有执照的兽医制定或批准。

7.3 在任何可能导致动物痛苦的情况下或任何时间内,不得让动物无人看管。

7.4 必要时,兽医为动物进行预防性治疗。

7.5 处方药及处方以外的药品必须按照生产商或兽医的说明进行储存、使用和处置。

8 制度建设

8.1 伴侣动物医院应制定与动物福利、员工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的制度。

8.1.1 伴侣动物医院所有员工应要了解动物福利进展,接受无恐惧、无压力对待动物等相关技能培训;

8.1.2 伴侣动物医院应签署遵守并践行动物福利的承诺;

8.1.3 伴侣动物医院应制定动物福利相关制度;

8.1.4 伴侣动物医院应不断完善动物福利制度,加强动物福利培训;

8.1.5 伴侣动物医院应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在接待区、诊疗室和官网上展示关于动物福利教育的宣传内容;

8.1.6 伴侣动物医院应倡导并践行动物福利并张贴兽医的誓言。

8.2 伴侣动物医院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通知原文:中国兽医协会关于印发《伴侣动物福利友好医院评价规范(2023版)》的通知.pdf